产品信息
1. 使用前,稍微涡旋 Protease Inhibitor Cocktail (100X)。
2. 在进行细胞裂解之前,在所需裂解缓冲液中按 1:100 的比例稀释混合物,以获得 1X 的使用浓度。
Protease Inhibitor Cocktail (100X) 是一种由 AEBSF、抑肽酶、苯丁抑制素、E64、亮抑酶肽和抑胃酶肽 A 组成的专有混合物,可广泛避免被内源性蛋白酶降解。该混合物不含 EDTA(一种金属蛋白酶抑制剂),它与一些下游应用不相容(即蛋白芯片、2D 电泳等)。如果 EDTA 为所需的蛋白酶抑制剂,则可按 5 mM 的最终使用浓度添加到细胞裂解缓冲液中。
在裂解缓冲液中稀释以获得 1X 的最终浓度时,Protease Inhibitor Cocktail 会防止总细胞提取物中的内源性蛋白酶降解蛋白。100X 蛋白酶抑制剂混合物为无色澄清液体。
1X Protease Inhibitor Cocktail:
1mM AEBSF
800nM 抑肽酶
50μM 苯丁抑制素
15μM E-64
20μM 亮肽素
10μM 胃酶抑素 A
为了研究特定目标靶蛋白,在产生蛋白裂解物期间应避免蛋白酶介导的降解。在细胞裂解期间会发生正常细胞对照丢失,因此细胞提取物中的内源性蛋白酶会以不受控的方式自由降解蛋白。蛋白酶抑制剂添加到细胞裂解缓冲液中有助于保留细胞提取物中的靶蛋白。
除非如以 CST 合法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另行明确同意,否则以下条款适用于 CST、其附属公司或其分销商提供的产品。除非 CST 合法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单独接受,否则任何附加于或异于此处所载条款和条件的客户条款和条件均被拒绝且无效。
产品用“仅供研究使用”或类似标示声明标示,并且尚未经 FDA 或其他国外或国内监管实体出于任何目的批准、准许或许可。客户不得出于任何诊断或治疗目的或以任何与产品标示声明相冲突的方式使用任何产品。CST 销售或许可的产品提供给作为最终用户的客户,且仅用于研究和开发用途。出于诊断、预防或治疗目的任何产品使用或出于转售(单独或作为成分)或其他商业目的的任何产品购买都要求来自 CST 的单独许可。客户 (a)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许可、出借、捐赠或另行转让或提供任何本公司产品,无论单独或联合其他材料方式,或使用本公司产品制造任何商业产品,(b) 不得复制、修改、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另行尝试发现本公司产品的底层结构或技术,或出于开发与 CST 产品或服务竞争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的目的使用本公司产品,(c) 不得从本公司产品改变或移除任何商标、商品名称、徽标、专利或版权声明或标记,(d) 仅应根据 CST 产品销售条款和任何适用文档使用本公司产品,以及 (e) 应就客户联系本公司产品所用的任何第三方产品或服务而言遵守任何许可、服务条款或类似协议。